12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经贸委、福建煤监局已经联合制定《福建省“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福建确定的目标是,“十二五”期末,全省要坚决遏制煤矿瓦斯重特大事故。
根据《方案》,全省所有产煤县(市、区)均要建设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定期对辖区煤矿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重点监管。
此外,福建还将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力度。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达到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基本要求的矿井,一律实行停产整顿并限期达标。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拆开密闭逃避安全监管和不按密闭栅栏管理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瓦斯超限按事故追查处理制度,瓦斯超限必须查明原因,处理事故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