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修订中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

   2014-01-10 中国天然气网中国天然气网7450
核心提示:本文主要介绍了修订中的新版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GB16914-201×与旧版国家标准GB16914-2003的不同之处,以及其与修订中的新版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规范》GB××××-200×的联系
  本文主要介绍了修订中的新版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GB16914-201×与旧版国家标准GB16914-2003的不同之处,以及其与修订中的新版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规范》GB××××-200×的联系。   关键词:燃气燃烧器具;安全;合格判定;基本要求;燃具安装;能耗等级   1.引言   众所周知,燃气燃烧器具几乎都是高危险产品,我国燃气燃烧器具安全事故几乎每天都在发生,轻者发生着火燃烧事故,重者甚至发生爆炸致人伤亡的事故,因此规范燃气燃烧器具的安全性变得极为重要。为了保护人们的安全与健康,防止燃气燃烧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事故和危害,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性方面的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应运而生,但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燃气燃烧器具的不断升级改进,旧版国家标准在某些技术要求内容方面出现不适应性和滞后现象,因此为了规范燃气燃烧器具的发展,保证燃气燃烧器具的安全性,目前正在对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进行修订,届时将取代原有的标准版本,其技术要求内容更为详细和完整。修订中的新版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GB16914-201×相对于旧版国家标准GB16914-2003的主要变化如下:   ①增加了“合格判定程序”;   ②增加了“实施措施”;   ③增加了“燃具安装”。   2.《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GB16914-201×中的主要变化   修订中的新版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GB16914-201×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主要增加了“合格判定程序”、“实施措施”、“燃具安装”三个部分的内容,而且对于燃气燃烧器具基本要求内容方面也进行了补充,具体如下所示。   2.1合格判定程序要求   旧版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GB16914-2003对于合格判定程序这部分内容并未作详细的要求描述,仅表述为:合格判定程序应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而新版国家标准GB16914-201×中则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具体分为三方的检验及合格判定内容:第一方(供方生产的燃具整机)检验及合格判定;第二方(需方购进的燃具零配件)检验及合格判定;第三方(燃具检验机构)检验及合格判定,而且对于三方检验方式与方法也进行了详细的描述,要求更为全面和详细。   2.2基本要求   相对于旧版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GB16914-2003,新版国家标准GB16914-201×在基本要求方面对部分条款的内容进行了补充   ⑴材料要求方面增加了条款:燃具主要零部件的材料和厚度应在相关产品标准中规定。   ⑵设计和制造方面增加了燃烧器应按下列规定装配的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a)   引火燃烧器(点火燃烧器)、小火燃烧器(长明火)、主火燃烧器应牢固地安装在所规定的位置,确保与喷嘴、燃烧室、电点火装置、安全装置等有正确的位置,在正常运输和使用状况下,不会移动及脱落;   b)除燃具的特殊部件外,不应安装在过热或易受损伤的部位。   ⑶燃气意外泄漏方面增加了如下条款:   燃具及其部件的结构,应考虑防止燃气泄漏、防止火灾等安全性和耐用性要求,在通常的运输、安装、使用中,不应发生破损或妨碍使用的变形。   燃具的燃气接口应采用管螺纹接口或具有防胶管脱落结构的其他接口,并应设在容易连接的位置上。   燃气通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a)燃气通路的气密性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在通常的运输、安装、使用时,不得损坏其气密性;   b)燃气管应设在不会受到过热或腐蚀的位置,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⑷   能源的综合利用方面补充了条款:在充分反映技术水平并考虑安全因素的前提下,燃具必须保证能源的合理利用,提高热效率;在保证加热工艺要求前提下,尽量降低燃具的额定热负荷。燃具额定热负荷应与烹调常用锅型、洗浴用节水器具匹配。   2.3实施措施要求   新版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GB16914-201×增加了实施措施这部分内容,主要将燃具基本要求内容与各标准规定的安全技术内容通过列表形式进行描述分析,具体见表1。   表1燃具基本要求的实施措施   基本要求主题内容各标准应规定的安全技术内容   4.1一般条件   4.1.1操作的安全表面温升,点火及火焰稳定性(界限气—界限压力),预清扫等。   4.1.2说明书和警示标志技术说明书(安装人员使用),使用说明书(用户说明)和气源转换说明书(安装人员使用),以及警示牌和误使用风险警示等。   4.1.3安装人员技术说明书燃气类别、压力、给排气、安装等。   4.1.4用户使用和维护说明书使用限制、安装及给排气等。   4.1.5专用警示标志燃具和包装上的警示内容,如必读说明书、燃气类别、压力、给排气等。   4.1.6燃具配件调节、控制和安全装置应达到的预定功能。   4.2材料   4.2.1材料特性材料的机械、耐热、耐腐、卫生等性能。   4.2.2材料保证书有关安全的重要材料的特性。   4.2.3材料及厚度材料型号及厚度。   4.3设计和制造   4.3.1总则   4.3.1.1安全运行结构设计,冷凝水及其排放,燃气系统的气密性,给排气等。   4.3.1.2排烟冷凝水排烟冷凝水的安全性。   4.3.1.3冷凝式燃具冷凝水冷凝水腐蚀的防护。   4.3.1.4水、空气渗漏燃具的材料、结构和气密性等。   4.3.1.5辅助能源正常波动辅助能源正常波动、中断和复原情况下燃具的安全性;安全装置、控制装置和调节装置的安全性。   4.3.1.6辅助能源异常波动辅助能源异常波动、中断和复原情况下燃具的安全性;安全装置、控制装置和调节装置的安全性。   4.3.1.7交流电的安全性电气安全和电磁兼容安全。   4.3.1.8受压零部件规定使用年限,以及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承受机械力和热应力的措施。   4.3.1.9控制和调节装置故障火焰监测器、燃气调压器、温度调节器、冷却风扇、水气联动阀、大气环境传感器(CO)、过热保护装置、燃气系统串联阀门、自动截止阀、空气供给装置(C型燃具)。燃气/空气比例控制装置、气流监控装置等安全、调节、控制装置,保证燃具正常和非正常情况下使用安全的措施。   4.3.1.10安全装置、控制装置或调节装置故障安全装置的功能不应受调节和控制装置的影响。   4.3.1.11制造商规定的零件锁定燃气调压器、燃具喷嘴或流量调节器、保护环境的空气传感器(CO)等,均应在产品出厂时由厂家调节设定,并采取固定或密封保护措施,非专业人员不得拆装和调节。   4.3.1.12调节和控制部件的标识燃具旋塞、温控器等调节和控制部件的开、关调节,均应有明显的标识。   4.3.2燃气意外泄漏   4.3.2.1燃气泄漏的危险燃气系统的气密性(泄漏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4.3.2.2在燃具内燃气堆积的危险点火防泄漏措施,再点火防泄漏措施,火焰熄灭防泄漏措施。   4.3.2.3在房间内燃气积聚的危险点火前预清扫和消除其他故障的措施。   4.3.3点火燃气系统的组成及性能,控制装置,点火器,火焰监控装置性能等。   4.3.4燃烧   4.3.4.1燃烧工况有害物含量限定。   4.3.4.2烟气排放预清扫和燃烧系统气密性。   4.3.4.3烟气排放进入房间(指有烟道燃具,在通风不正常情况下)半密闭式(B型)燃具,当发生倒烟时应切断主燃烧器的燃气供应。   4.3.4.4房间内CO浓度限制(指无烟道的采暖燃具等)应保证室内的卫生条件,室内空气中CO浓度不得超过规定;燃具应有可靠的室内CO浓度超标切断装置。   4.3.5能源的合理使用燃具的最低能效和最高能耗。   4.3.6温度   4.3.6.1地板和邻近表面表面温升。   4.3.6.2控制手柄安全、调节和控制装置手柄表面温升。   4.3.6.3燃具外表面表面温升。   4.3.7食品和生活用水与食品和生活用水相接触的材料,不得影响其质量;热水器的停水温升,以及带点火器的烤箱,点火器点燃期间的烤箱温升等不得影响食品和生活用水质量。   2.4燃具安装要求   新版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GB16914-201×增加燃具安装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包括:   ⑴燃具安装时,所使用的燃气类别和供给压力必须与燃具铭牌上的标识一致;   ⑵燃具前的燃气管道上应设置阀门,安装完成后,要对其进行气密性检测;   ⑶燃具的所有连接管道均不得用作电器的地线;   ⑷防触电保护等级采用I类的燃具应有可靠的电气接地;   ⑸给排气管的连接和安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和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保证严密和可靠的连接,严禁将烟道管插入非密闭式燃具专用的公共烟道中;   ⑹燃气燃烧产生的烟气应通过通风换气有效排出室外,当自然换气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用机械换气;   ⑺非密闭式燃具应具备燃烧产物达到危险量前切断燃气供应的安全装置和防倒烟的烟气封闭安全装置。   ⑻敞开式燃具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   3.与修订中的《燃气燃烧器具安全规范》GB××××-200×联系   目前正在修订中的新版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规范》GB××××-200×是按照GB××××.1-200×和GB××××.2-200×形式进行划分的,其中GB××××.1-200×是《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届时将代替GB16914-2003《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而GB××××.2-200×是《家用燃气燃烧器具管理规程》,届时将代替GB17904-2004《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比较新版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GB16914-201×与修订中的新版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规范》GB××××-200×中的GB××××.1-200×,两者可以被认为是同一标准,但对于标准内容和要求方面还是有不同之处的,具体如下所示。   3.1燃气燃烧器具材料要求   新版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规范》GB××××-200×增加了燃气燃烧器具材料要求的具体内容:   ⑴燃气通路和燃烧器应采用熔点大于500℃的金属材料,烟气通路应采用熔点大于350℃的非燃烧材料制造,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采用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耐腐蚀性金属材料或同等以上的耐腐蚀性材料,材料的最小公称厚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部件实际厚度应大于公称厚度的0.8倍。   b)进行表面电镀的金属材料,按GB/T16411的规定做24h试验,确认无腐蚀现象;   c)进行表面涂装的金属材料,按GB/T16411的规定做24h试验,确认无生锈、起泡及脱落现象;   d)进行表面搪瓷的金属材料,按GB/T16411的规定进行钢珠冲击试验,确认搪瓷无脱落现象;   e)钢化玻璃材料应按有关标准规定进行耐冲击试验,确认玻璃无破碎现象。   表2燃具部件的最小公称厚度   材料燃烧器燃气   通路水通路燃烧室传热筒支撑及框架面板及外壳   管容器   铸件3.03.03.03.03.03.03.03.0   压铸件1.51.51.51.51.51.51.51.5   不锈钢0.50.51.01.00.50.51.00.5   表面处理钢材1.01.0——1.51.01.01.50.8   铝及铝合金1.01.01.03.01.01.01.5——   铜及铜合金1.01.00.81.51.01.01.5——   注:1贮水容器、燃烧室和传热筒水压小于或等于0.3MPa。   2表面处理钢材指经搪瓷等防腐处理的钢材。   ⑵燃气通过部位所用密封件、密封材料及其他非金属密封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a)密封件中的橡胶、塑料等材料,应按GB/T16411进行耐燃气性能试验,质量变化率应小于20%,且无影响使用的软化、脆化现象;   b)橡胶制品应按GB/T16411进行耐燃气性能试验,每小时的正戊烷渗透量应小于5mg;   c)油脂密封材料应按GB/T16411进行耐燃气性能试验,质量变化率在20℃时应小于10%,在4℃时应小于25%。   相对于新版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GB16914-201×,新版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规范》GB××××-200×对燃气燃烧器具的主要零部件材料、厚度以及试验方法和要求都作了详细的描述,要求更为严格。   3.2安全装置和安全性能要求   新版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规范》GB××××-200×增加了燃气燃烧器具应具备的安全装置,以保证燃气燃烧器具在非正常燃烧情况下能够关闭燃气燃烧器具,减少燃气燃烧器具的损坏和尽量避免燃气具安全事故的发生。家用燃具安全装置可见表3,安全装置的性能应符合相关的标准规定。   表3家用燃具安全装置   序号安全装置适用范围   1自动点火各类燃具   2观火各类燃具   3熄火保护各类燃具   4室内大气环境保护直排式热水器、空气加热器、干衣机和房间取暖器   5过热保护设在浴室内的封闭式热水器外壳   6超温保护饭锅、热水器和燃气热水炉等的水系统   7气流监控强排式热水器   8燃气系统超压保护便携式燃气灶的燃气系统   9热水系超压保护封闭式容积热水器和密闭式采暖系统   10防冻保护热水器和采暖炉的水系统   11烟道封闭保护半密闭式热水器和采暖炉排烟出口   12烟道防烟保护半密闭式热水器和采暖炉   13电器接地保护防触电保护等级Ⅰ、Ⅱ、Ⅲ类的燃具   14炉膛烟道防爆保护半密闭式和密闭式热水器和采暖炉   15烟气导出装置与直排式灶具、热水器配套的换气扇和油烟机等   16燃气报警切断装置无人看管的燃具安装部位和通风不良的部位   在安全性能方面,新版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规范》GB××××-200×中增加了燃气燃烧器具耐压性、气密性、火焰稳定性、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以及电气性能的要求。在燃气燃烧器具上设置安全装置和增加安全性能方面的测试要求,是燃气燃烧器具的安全技术要求方面的重要的一部分,对于制造安全型燃气燃烧器具和减少燃气燃烧器具事故的发生有着重要的作用。   3.3燃具的能耗分级要求   新版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规范》GB××××-200×对燃气燃烧器具的能效和能耗也有着要求,燃气燃烧器具的能效应符合相关燃气燃烧器具国家标准的规定,而其中家用燃气灶具、燃气烤箱、燃气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公用中餐灶以及大锅灶的能耗应符合以下规定:   ⑴家用燃气灶具能耗分级   ①家用燃气灶具的主火额定热负荷应取3.0~3.5kW,家用燃气灶具的能耗分级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4家用燃气灶具的能耗分级   序号火眼热负荷/kW能耗指数3.5kW=1能耗等级颜色标识能耗等级字母标识   12.50.71绿A   23.00.86黄绿B   33.51.00黄C   44.01.14橙D   54.51.29红E   ②家用燃气烤箱的能效等级应根据烤箱的有效容积确定,家用燃气烤箱的能耗分级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5家用燃气烤箱的能效分级   序号热负荷/kW能耗指数3.0kW=1能耗等级颜色标识能耗等级字母标识   12.00.67绿A   22.50.83黄绿B   33.01.00黄C   43.51.17橙D   54.01.33红E   ⑵家用燃气热水器和采暖热水炉能耗分级   家用燃气热水器和采暖热水炉淋浴用的出水率应取7~9L/min,能耗分级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6家用燃气热水器和采暖热水炉的能耗分级   序号出水率L/min热负荷/kW能耗指数9L/min=1能耗等级   颜色标识能耗等级   字母标识   15及以下100.56绿A   27及以下140.78黄绿B   39及以下181.00黄C   411及以下221.22橙D   513及以下261.44红E   ⑶公用中餐灶和大锅灶能耗分级   ①中餐灶的主火额定热负荷应取29.1~34.9kW,能耗分级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7中餐灶能耗分级   序号热负荷/kW能耗指数34.9kW=1能耗等级   颜色标识能耗等级   字母标识   123.30.67绿A   229.10.83黄绿B   334.91.00黄C   458.11.17橙D   546.51.33红E   ②大锅灶的主火额定热负荷应取52.3~58.1kW,能耗分级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8中餐灶能耗分级   序号热负荷/kW能耗指数34.9kW=1能耗等级   颜色标识能耗等级   字母标识   146.50.80绿A   252.30.90黄绿B   358.11.00黄C   464.01.10橙D   564.91.20红E   新版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规范》GB××××-200×中增加燃气燃烧器具能效和能耗方面的要求对于制造节能型燃气燃烧器具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推动作用。   3.4燃具质量评定的要求   新版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规范》GB××××-200×中增加了燃气燃烧器具的质量评定方法和要求,凡符合家用燃具质量标准的燃具,可按下表规定的不同性能指标确定燃具的分项分值。   表9家用燃具性能指标和对应的分项分值   评价项目分项分值性能指标验证方式   灶具热水器、两用炉   安全性燃气   系统   气密性20阀门开和关,10kPa气压,1min无压降同左检测报告   10阀门开和关,5kPa气压,1min无压降同左检测报告   5现行标准规定的泄漏量同左检测报告   烟气中的CO含量201-1气,0.05%(α=1)同左检测报告   101-1气,0.05%(α=1)同左检测报告   5现行标准规定的含量同左检测报告   经济性节能节水和   环保30主火热负荷Qz≤3.5kW快速式出水率G≤9L/min   容积式热负荷Q≤18kW检测报告   20主火热负荷Qz≤4.0kW快速式出水率G≤11L/min   容积式热负荷Q≤22kW检测报告   10主火热负荷Qz≤4.5kW快速式出水率G≤13L/min   容积式热负荷Q≤26kW检测报告   耐用性使用   年限3020年20年检测报告   2015年15年检测报告   10现行标准规定的   判定报废年限同左检测报告   从上表分析可知:新版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规范》GB××××-200×中规定主要在安全性、经济性和耐用性性能指标对家用燃具的质量进行评价,根据上表规定的项目总分值,按下列分值档次确定其质量等级(满分为100分)。   ①A级(1等品):项目总分值大于或等于90分;   ②B级(2等品):项目总分值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   ③C级(3等品):项目总分值大于或等于60分,小于75分;   ④D级(合格品):项目总分值大于或等于30分,小于60分。   3.5燃具选型条件的要求   新版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规范》GB××××-200×中增加了家用燃气灶具、家用燃气热水器、燃气容积式热水器、燃气采暖热水炉、其他家用燃具和其他商用燃具的选型要求,以及使用燃具的相关配套条件的要求:如城镇燃气要求、给水和排水的要求、电气要求和安装处所要求。   4.简单结论   修订中的新版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GB16914-201×相对于旧版国家标准GB16914-2003在合格评定程序、实施措施、燃具安装等要求方面都进行了更为详细和严格的要求,但在燃具的安全装置、安全性能、能耗等级、质量评定和选型条件等方面却未做任何描述,而修订中的新版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规范》GB××××-200×中的GB××××.1-200×是《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却对燃具的安全装置、安全性能、能耗等级、质量评定、选型条件等方面均做了详细的描述,是对新版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GB16914-201×进行很好的补充,相信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的实施对于规范燃气燃烧器具的安全性将会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减少燃气燃烧器具所造成的危害,使人们能使用到真正意义上的安全型燃气燃烧器具。   参考文献:   [1]GB16914-201×.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S].   [2]GB16914-2003.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S].   [3]GB××××-2000×.燃气燃烧器具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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