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外光度法测定环境空气臭氧等六项环保标准发布

   2014-01-10 中国天然气网中国天然气网13300
核心提示: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HJ590-2010);   二、水质五氯酚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591-2010);   三、水质硝基苯类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592-2010);   四、水质单质磷的测定磷钼蓝分光光度法(暂行)(HJ593-2010);   五、水质显影剂及其氧化物总量的测定碘-淀粉分光光度法(暂行)(HJ594-2010);   六、水质彩色显影剂总量的测定169成色剂分光光度法(暂行)(HJ595-2010)。   以上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发布的下述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GB/T15438-1995);   二、水质五氯酚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8972-88);   三、工业废水总硝基化合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4919-8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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