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1年1月19日公布了修订后的61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要求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贯彻实施,并依法加强对发证产品和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即将对新公布的61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分别进行宣贯。61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中,包括《压缩、液化气体》和《溶解乙炔》二个工业气体产品细则,均于今年1月19日起实施。届时,我省空分生产、溶解乙炔等工业气体生产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将参加宣贯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