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定价模式的天然气

   2014-01-10 中国空分网中国空分网5530
核心提示:随着天然气的快速发展,煤炭逐渐被替代,在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迅速提高之下,改革现行天然气定价机制迫在眉睫。
随着天然气的快速发展,煤炭逐渐被替代,在我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迅速提高之下,改革现行天然气定价机制迫在眉睫。 我国现行的天然气价格分为出厂价、管输费、城市门站价和终端用户价四个环节,定价以行政为主市场为辅,由政府部门根据生产与供应成本再加合理利润确定,基本上是成本加成法。 国外的天然气价格体系大致根据生产、运输与销售的不同环节,分为井口价、城市门站价和终端用户价三类。各国家与地区之间由于天然气资源禀赋不同,行业市场化程度不一样,定价机制也有所不同。 目前,还有许多国家采用两者相结合的定价机制,以期综合两种定价方法的优势。 一般来说,成本加成法的公式为:最终用户价格=井口价+管网的运营成本+合理固定回报,即在以成本为基础确定供气价格时,买方支付的价格是由天然气的采出成本加各项费用和合理利润构成。城市天然气定价处在燃气供应链的下游,天然气到达门站之后,需要通过城市管网分配到最终用户,对于民用和商业用户,采取计算该类用户应分摊的成本,在此基础上加上合理的利润水平,最终形成价格。 该方法比较受发展中国家政府的欢迎。在能源市场化程度比较低的情况下,成本加成法可以限制生产者取得垄断利润,维持比较低的天然气价格,而且可以鼓励用气。 但是,成本加成的缺点很多。第一,生产商的生产成本很难核定。第二,产商“合理”的收益同样难以确定。第三,成本加成使得产商有动力做大成本,难以促使其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第四,一旦生产商成本得不到合理补偿,难以保障行业的合理投资以及行业可持续发展和市场供应。第五,如果价格不能反映资源稀缺和将环境成本充分内部化,则会导致浪费。 中国是发展中国家,政府可能更倾向于实行成本定价法,掌握定价主动权,调节合理利润的幅度,兼顾消费者负担,把能源价格维持在较低的水平。但是,考虑到今后能源稀缺和低碳发展的需要,市场净回值法应该是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因为在选择可比价时,选择天然气的替代能源中可获取的最低价格为市场价,除了体现了市场供求关系,还体现了清洁发展的理念。 事实上,随着我国天然气进口依存度快速提升,定价与国际接轨是大势所趋,而选择国际天然气市场价格为基准进行倒推,是国际接轨的基本做法。 综上所述,我国的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日益紧迫,务必避免把问题拖大了才改革。改革初始可以考虑先采用成本加成法和市场净回值法相结合,逐渐过度为市场净回值法,可能会更符合现阶段能源现状并具有更多实施优势。无论如何定价,都需要同时实施一些配套措施,以兼顾效率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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