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确保首都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顺利实施

   2014-01-09 中国空分网中国空分网12310
国家能源局在9月22日召开大气污染防治能源措施落实会议,本次会议针对相关能源企业强调要确保首都大气污染防治重大能源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本次会议也贯彻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出席会议,并代表国家能源局分别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大唐集团4家能源企业签订《首都大气污染防治重大能源保障项目任务书》。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成员廖永远代表中国石油签署任务书。 吴新雄指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特别是加大清洁能源利用对防治大气污染意义重大。能源行业要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部署,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心上。要落实责任,坚决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能源领域的各项任务和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做好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强油品升级改造、增加东部地区外来电力供应、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四方面工作。要建立机制,促进能源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廖永远代表中国石油在会上做表态发言。他代表中国石油感谢国家能源局长期以来的关心与指导,并指出此次签署活动为中国石油开展相关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中国石油下一步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抓手。中国石油将按照相关要求,与兄弟企业一起紧密合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10项重大能源保障项目,助力首都大气污染防治,为改善我国大气环境做出更大贡献。 此次会议签署的任务书共涉及4个企业的36项重大能源保障项目。中国石油共有10个项目,分别是陕京三线工程、大唐煤制气管道工程北京段、陕京四线工程、长庆油田增产工程、塔里木油田增产工程、唐山LNG项目、中亚天然气C线管道工程、华北地下储气库群、大港石化升级改造项目、华北石化升级改造项目。根据任务书要求,中国石油要在2013年底前制定项目进度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与任务,落实责任人,确保项目如期建成投产。 按照任务书相关规定,国家能源局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按季度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将大气污染防治重大能源保障项目完成情况作为企业申报其它项目,享受相关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 国家能源局、北京市政府、4个能源企业相关负责人等2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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